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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副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名单 (2008年12月25日第4届理事会第1次会议通过)
常务副理事长(法人代表):刘琼祥 副理事长:丘建金、李映厚、刘绪普、窦祖融 注:根据《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章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学会理事长由五位副理事长轮值担任,每位副理事长轮值一年,2009年轮值理事长经第1次理事会会议推选为刘琼祥同志。
常务理事(19名): (按姓氏笔划排列) 丘建金 史丹梅 刘 毅 刘小敏 刘绪普 刘琼祥 刘福义 孙占琦 江 凯 吴大农 李子新 李映厚 肖 营 郑大华 姜成爱 徐 波 秦绍元 窦祖融 谭志仁
秘书长:刘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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